“十一五”期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是各项业务发展最快、各项指标增幅最大的五年,是管理制度得到科学规范、服务品质得到极大提升的五年,是社会效益发挥最大的五年。
“十一五”期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34.37亿元,占历年来累计归集总额的70.65%。“十一五”末住房公积金余额达203.31亿元,是“十五”末的2.47倍。新增缴存职工167.48万人,净增缴存职工63.48万人。累计归集总额达473亿元,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
2006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入;市中心和吴中、相城管理部机构升格,公积金工作地位和作用同步得到提升;苏州率先在全省强化“四统一”管理体系,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五年内向8.75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98.02亿元,提取公积金212.38亿元。向1556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48亿元,为10538名中低收入职工办理优惠提取公积金4754.94万元。支持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16259人次、8926.8万元。通过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向各级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8亿元,占历年累计补充资金的86%,有力地支持了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主要业务规程和重点内控规定;增设内审、监察处室;联合审计机关进行实时、联网审计,并每年以市公积金管委会和市审计局名义向社会公布;重点开展资金管理ISO9001质量体系建设;精心研编实施19项《业务操作和控制手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换代;市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档案管理全部达省三星级。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5亿元,风险准备金充足率已达到1.96 %。全市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015‰以内,资金运行实现安全高效。
全系统九个服务大厅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初步形成了特色服务理念、品牌和系列服务方式,服务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全系统大厅主要业务当场办结,贷款办理只需1小时,办结速度全国领先。开通热线服务中心,更加便捷职工咨询。全系统各级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全系统注重完善各种服务机制,不断扩大中心与缴存单位间QQ群紧密联系互动范围。全系统开展省市“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五一文明岗”等创建,获得市级荣誉称号11个,省级荣誉称号4个。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公平正义、推动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顺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势,显著增强住房公积金对基本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建成与苏州基本现代化相匹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到2015年,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长远、健康、稳步发展,整体的管理运行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使苏州成为全国住房公积金保障水平最高、服务品质最优、监管功能最强的地区之一。
1.建制扩面。“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缴存职工150万人,到2015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220万人,年均递增10%。
2.资金归集。“十二五”期间,归集额年均递增15%,全市累计归集680亿元,比“十一五”时期翻番,期末归集余额达到390亿元。
3.保障运用。“十二五”期间,发放贷款(含支持保障性住房)年均增长16.5%,全市累计发放贷款300亿元,期末贷款余额达到310亿元;提取年均增长不低于17%,5年累计提取490亿元;资金运用率保持在75%~85%之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年均增长9%,5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11.5亿元左右。
4.风险控制。建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落实抵押风险责任制,积极探索合理的贷款风险化解机制,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15‰以内。
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面作为管理机构的首要责任,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高度出发,以职工维权为切入点,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有效的促建手段和方式,以应缴尽缴为努力方向,不断扩大覆盖面,使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基本保障。
建立健全催建催缴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以中低收入职工、新就业大学生、本地城镇职工为优先扩面对象,推动整体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力争城镇职工缴存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的建设,建立市中心和分支机构两级联合执法机制,逐步从被动型的行政执法向主动型行政执法转变。加大对拒缴、少缴单位的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维权投诉处置行为,做到有诉必查,促使单位增强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支持,争取将建制扩面工作列入各级政府民生目标考核范围,并探索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缴工作平台,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为缴存单位服务的机制,编制面向缴存单位的服务手册,逐步开展面向缴存单位的综合业务或单项业务培训。加强与缴存单位的交流和沟通,逐步建立与单位经办人员、业务主管方便快捷的互动平台,形成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单位服务机制。
探索建立日常缴存指导管理机制,促进归集管理向精细化和规范化转变。稳步提高缴存质量,督促和引导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力争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做到应调尽调,单位年检做到全覆盖。
充分运用利率和政策优势,积极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加大对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扶持力度,形成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支持改善性需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格局,使保障作用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整合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形成针对不同收入群体、不同需求层次的差别化政策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互转机制,切实保障缴存者的使用权益和受益度。同时,积极推动贷款担保方式的改革,在维护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贷款家庭的负担。
结合地区房价水平,稳步提高户均实际贷款额,逐步减少组合商业贷款部分的比例,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尤其是基本住房消费的贡献率,使住房公积金受益度与当地住房消费的平均水平相匹配。
对中低收入家庭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使其能得到最基本的资金支持,努力帮助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减轻购房负担。
以降低提取成本和简化手续为方向,积极帮助职工充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大力推广租住公租房和集宿楼的职工采取委托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支付房租。对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行更为宽松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并探索建立补偿和权益转化机制,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吸引力。
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探索并争取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府保障房建设工程。
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标准化为载体、以业务信息化为引领、以服务人性化为目标,着力打造“公积金.惠万家”服务品牌。牢固确立“机关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和“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坚持千方百计服务、尽心尽力服务和善待群众等服务举措,努力在“主动服务、尽责服务、创新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特色,实现社会认知度、群众满意度、部门美誉度的新提升。到2015年,全系统100 %的服务窗口达到市级文明窗口标准,60%的窗口力争达到省级文明窗口标准,1/3的窗口争创国家级荣誉称号。
注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创新,大力拓展服务手段、方式、渠道,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以贷款业务、购房提取业务、还贷提取业务、租房提取业务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使服务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全面提升、扩展单位网上业务功能,进一步方便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务,所有缴存业务应网尽网,所有缴存单位应网尽网,到2015年单位缴存网上办理争取达80%;与商业银行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全面推广缴存委托收款业务,采取多种收款方式,促进汇缴及时到账。
全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积极开展面向职工的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开发,逐步增加职工通过网络办理个人业务种类。借用银行卡的信息资源及身份认证,实现住房公积金卡与银行卡的绑定,采用电子帐务处理缴存职工个人的帐户收支结算,逐步减少柜台现金支取。
增设服务网点、增加服务窗口和品种、扩大服务范围、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扩大和提升分支机构辖区内银行承办网点的业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探索在缴存职工众多的大型企业设置业务代办点,在辖区内形成合理有效的服务网络分布和服务保障能力。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树立公积金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关注度,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以及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支持住房公积金发展,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在加强提高干部理论素养的同时,继续加强全员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使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总体素质有较大的提高,全面提升中心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到2015年,力争全中心公务员中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0%,其中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达10%。
建立培养中心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后备力量的保障体制。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选拔任用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环境,培养、造就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适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的管理和研究人才,增强住房公积金发展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倡导和鼓励探索研究,健全和完善管理运行制度,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破解住房公积金工作发展中的难题,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感受度、满意度、信任度”,努力保持苏州住房公积金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地位。
优化管理体制。根据“四个统一”要求,大力推进分支机构建设;完善授权管理制度,提高分支机构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管理部门资源配置,减轻分支机构管理方面的压力,把人力主要用于业务办理和业务拓展。市区设立分支机构,改变市本级“管营一体”的现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形成市中心--分支机构--银行承办网点三层架构的管理体制,真正做到管营分离。市中心本级作为业务管理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绩效考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分支机构作为执行层,负责具体政策的执行、完成各类业务指标;银行承办网点作为承办层,受托承办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
强化风险内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业务操作与控制手册》及其更新模式,将《业务操作与控制手册》嵌入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手册》随政策制度的变化与业务信息系统同步更新完善。细化和完善并全面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继续深挖中心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点,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目标,强化“业绩考核”,加强和完善中心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对重点业务和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及有效的内外部监督,保证业务管理和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考核制度,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监督,探索实施承办银行准入及退出机制;加强对业务科室和重点岗位的内部稽核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对相关业务所有部门和所有环节的内部审计全覆盖。
健全决策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分层次、分区域的客户需求采集评估分析制度、政策实施结果后评估制度、操作性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制度运行压力测试制度。
完善资金结算管理模式。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流程,实现前台业务与后台核算的无缝对接,即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与商业银行的核心帐务系统之间实现互动互联,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实时互动、实现实时帐实相符。优化提取和贷款资金备付配置,加快资金结算和周转,降低备付资金和在途资金数量。最大程度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用,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逐步探索建立全系统资金统筹管理,统一核算运作,动态监控配置的运行管理模式。
以信息化引领业务创新,以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升公众服务为目标,全面建立与苏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相匹配的、面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集公积金业务办理、审核审批、内控监督、统计分析、决策支持、政策查询、宣传培训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电子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提升管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
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安全可靠的IT基础设施以及全面的安全管理机制,建设高标准的计算机中心以及稳定高效的主机、数据存储、网络系统,为公积金业务运营连续性提供强有力保障;不断完善和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控制,防范业务操作风险;继续完善公积金内审稽核系统,重点加强公积金资金管理和监控,确保公积金业务的安全规范运营;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服务渠道,建立以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呼叫中心、短信平台、自助终端等多方位的服务窗口,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逐步建立全面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与政府相关部门、受托银行、缴存单位交换数据,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促进服务创新和强化业务控制;构建数据仓库,开发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的挖掘、加工和分析,为领导层制订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解决好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总量、增量与人员力量、工作用房增加相适应的机制。通过加强争取、挖掘潜力,宏观调配、服务外包、借助银行等多种方式解决工作量与人员力量矛盾,力争使工作人员与业务发展的比例相对平衡。以建立事业发展基金为主、地方政府支持、银行帮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各分中心、管理部办公用房、服务用房问题。
更新于: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