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在苏安居、减轻住房压力,苏州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在前期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与月缴存额挂钩限制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1日推出全新的租房提取政策。
现在: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
针对新市民(非苏州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全额可提。
过去:办理租房提取规定“一年仅可以办两次”,每年需要前往服务大厅两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现在:租房后仅需签订一次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即可按月自动将房租费用打到绑定的银行卡上,提取期限可以在一年、两年、三年中自由选择。变“一年跑两次”为“最多跑一次”。
现在“苏州公积金”App、苏服办、苏易居等政务服务平台均可线上申请,做到“一次都不用跑”。
过去:办理租房提取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屋房产证、房东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或单身声明、无房证明、银行卡、身份证等多份材料。
现在:针对新市民、青年人:通过系统自动向苏州人口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核查租房事实,新市民、青年人无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现在:在现有单位缴存职工的基础上,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台港澳籍人员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均可参加公积金制度,并通过办理租房提取来减轻租金支付压力。
更新于: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