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申请人与死亡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原件(注:如因数据推送滞后,中心系统暂时无法获取参保人员亡故信息的,直系亲属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业务;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直系亲属申请人可留下联系方式,待信息可查后,中心将及时通知直系亲属申请人前来办理业务);
出国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如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居民还需提供护照或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为中国大陆户籍,中断缴费后身份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如为中国大陆户籍还需提供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定居证明;
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办理渠道1:离退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在本市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员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园区社保中心APP、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机的“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申请;办理渠道2:中心本部转移接续科
更新于: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