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北京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北京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职工租赁公租房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内每年最多可申请办理两次租房提取,实行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2.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北京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北京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在线办事入口、在线测算贷款额度、查询利率!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购买新建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北京购房提取公积金可以在网上申请,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渠道,在“业务办理”中的“购房提取”自助办理。
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在北京购买新建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详情见下文。
职工(含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北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落户办理分为五个步骤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审核评分→准予落户→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的公积金在北京买房,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执行。
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
下载并登录苏服办App北京旗舰店;或在支付宝中搜索苏服办。在苏服办App“场景服务——公积金服务”或小程序首页“热门服务”中,找到“北京公积金提取”。选择“租房委托提取业务——租房委提申请”即可
夫妻双方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每月实际房租支出金额。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
可以通过“北京公积金” APP办理,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便捷。在“北京公积金”APP上的【业务办理】-【租房委提】-【租房委提申请】进入线上办理页面。根据要求输入信息、上传影像、提交审核。
【导语】: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北京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北京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职工租赁公租房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内每年最多可申请办理两次租房提取,实行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2.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北京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北京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提取
更新于: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