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在原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在申请转移前已停缴住房公积金。
2. 申请人在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设立。
3. 申请人已在新单位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原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表》。
3. 申请人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表》。
4. 申请人原单位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5. 申请人原单位与新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终止劳务派遣合同证明。
6. 申请人原单位与新单位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调动通知书、调档函等)。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原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原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报送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报送至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录入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5. 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转移信息通知申请人。
6. 申请人在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查询到住房公积金余额,确认无误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业务。
四、办理时限
1.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原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4. 整个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过程预计需要2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办理进度。
3.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后,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业务,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4. 如有疑问,申请人可随时咨询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于: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