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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苏州】公积金利息可以取出来花吗?怎么操作?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提取额度: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和提供租赁合同)

  提取次数:职工及配偶在租赁公租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其他住房按月提取。

更新于: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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