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苏州公积金提取在哪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及委托办理点。
三、委托办理点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每月还贷申请、租房业务。其中委托办理网点“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普通人员2011年7月1日后购买全国范围内一手房(含定销房)或二手房且首次动用园区公积金的购房一次性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1、申请人提交公积金提取的资料给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印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填写完毕后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条件者则不予批准。
3、审核通过之后,管理部会依据资料录入相关信息,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
4、确认办理后,申请人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5、以上程序办理完毕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计处会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核对无误后并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申请人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④大修自住房,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更新于: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