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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在职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


一、公积金贷款简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为苏州在职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帮助您了解申请流程和条件。


二、贷款条件


1. 借款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 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4. 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5. 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6.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7.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 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进行调查;

4. 调查合格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办理抵押登记;

5. 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领取贷款资金。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1.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基数、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贷款额度确定。


五、注意事项


1. 借款人需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 借款人如需调整月还款额度,应于约定还款日前申请,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

4. 借款人已缩短还款期限,因故需延长还款期限的,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


六、咨询与办理


1. 咨询电话:0512-12329;

2. 办理地点:苏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

3. 网址:http://gjj.suzhou.gov.cn。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希望本指南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更新于: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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